題:
補辦畢業證書為什麼要登報呢!?
大師
2005-01-31 00:41:12 UTC
 因為某些現在還不能曝光的因素,我必須找出自國小以來所有的畢業證書來當附件。 先不論現在都不知道已經是進入網路e化的第幾年了,我想現在只要輸入某部份的基本資料,自然就可以在你當初就學的單位查到你的學籍、成績、功過紀錄及論文資料。 既然如此,為什麼要附上紙本的證明呢? 這種作業程序,我搞不懂到底是不信任我在自我簡歷上填的資料,還是只是因為機關作業人員個人的懶惰? 這些都是小問題。問題出在當我連夜趕回屏東老家翻箱倒篋後,發現我從幼稚園以來所有的證書跟獎狀都被我老媽保留得好好的,唯獨就缺了那張我研究所畢業的碩士證書。 這下好了,我連夜又趕上台北,一大早就到母校的學務組去辦理補發。 只是一問之下,畢業證書不能補發,我只能申請學力證明。 這也就算了,讓我有點奇怪的是校方還要求我要登報聲明遺失,才肯接受我的辦理。 這實在是讓我百思不得其解了,因為我怎麼想都搞不懂登報的作用到底是在哪裡?真要拿別人證件為非作歹的人會每天翻閱報紙說已經登報作廢的證件他就不會冒用嗎?證件的持有人親自在申辦時所做的口頭聲明,其法律效力會比不上我花一百五十元在蘋果日報上所刊的那不到五十個字的廣告嗎? 奈何,規矩不是我訂的,在惡法亦法的原則下,我只能認了。 
二 答案:
?
2005-01-31 00:59:45 UTC
年滿二十歲之成年人國民身分證遺失如何申請?是否須向警察單位備案或登報作廢?可否委託他人申請?

辦理補發國民身分證,請本人攜帶,印章(或簽名)、當事人最近二個月內拍攝之正面、脫帽半身薄光彩色或黑白相同之照片一式三張(不得戴深色眼鏡、直4公分橫2.8公分或2吋)及可資證明且具公信力貼有照片(清晰可辨識者)之證件正本,如中華民國護照(有效期間內)、學生證、畢業證書(貼有照片)、退伍令等(駕照、退伍令遺失補發證明書、補發之畢業證書、結業證書除外),以上證件有期限者依其期限,無期限者限十年內證件;

依規定應親自(除依規定可委託他人申請者並繳附證明文件外,不得委託)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具有照證件且清晰可確認為當事人者可於當天六十分鐘內領取(限日間辦理者), 若無有照證件需送民政局核對口卡照片,則需六天方可領證, 並以油墨捺印當事人一指之指紋。



另外, 身分證遺失補發不以向警察單位備案或登報作廢為申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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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重點,其實現在申請補發證件已經不需要登報作廢了,不過如果你們學校堅持要的話,入境隨俗!就登個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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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1 01:00:46 UTC
那算是登報作廢吧!像我們學校.之前有人低學生證掉了.就要我們登報作廢還要把報紙撿下來.交給學校才可以重辦.還要記大過.好像是因為有人檢去做壞事破壞校譽.登報作廢好像就已經聲明沒影關係.就算被盜用.只要有報章證明.就跟你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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